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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院长任命宣布会

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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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下午,在法学楼A546会议室召开干部任命宣布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始发,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刘磊出席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爱主持会议。会上,刘磊同志宣读了学校党委领导干部任免决定,聘任李天生同志为法学院院长。

会上,胡华爱同志表示,法学院党委坚决拥护校党委的决定,并对学校长期以来对学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承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将全力支持李天生同志的工作,凝聚合力、真抓实干,推动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

李天生同志在会上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将明确目标,重点推进法学博士点合格评估和法律专业博士点申报等工作,统筹推进人才培养,努力不辜负组织和师生的期望。

陈始发同志充分肯定了法学院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强调此次领导干部任免是校党委深思熟虑做出的重要决策,旨在发挥李天生同志的特长,加强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同时,他对学院新党政领导班子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融入学校“双一流”建设;二是聚焦博士点建设,推动学科发展取得新突破;三是优化内部治理,凝聚师生力量,营造良好发展生态。他强调,2026年是学校发展的关键年,希望我院新班子带领全院师生锐意进取,为学校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最后,刘磊同志代表组织部门表达了希望法学院新党政领导班子勇于担当、团结协作,合理分配资源,关注师生需求,以务实的作风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法学院全体党政领导、科级干部,教研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