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探洪塘河治,寻生态出路

发布时间:2018-07-20


(法学院 记者 申雨琪)为了深入了解生态专项整治、持续关注基层河长制实施现状,为了切实考察基层河道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719日,南昌大学法学院赴福建、新疆一带一路调研队来到了东岱镇洪塘村,随河道管理员吴大清巡河,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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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们随河道专管员巡河。

洪塘村人勤物丰、风景秀丽,村里的河流为活水,生态循环,开展河长制的环境基础较好。队员们就洪塘村主要污染源、河长考察机制、宣传工作、日常工作问题等方面与河道管理员吴大清进行交流。他告诉实践队员们,目前开展工作无较大困难,有少数居民不甚配合,但不构成开展工作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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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塘村河流已经清澈见底,失常看到小鱼游动。

此外,就考核方面,上级河长办无论是从考察次数,还是就考核标准而言,都较为紧密严厉,也体现出上级对河长制工作开展的重视。河道管理员每日都需巡河并记录,每半月上交一次工作日志。吴大清还向队员们提到,洪塘村无工厂,且每家每户都安装了化粪池,故居民生活污染对河流治理影响不大,生物污染仍是河道管理需攻坚的主要问题,季节性水浮莲爆发时工作任务较重。

河流水环境治理与民众息息相关,如何激发群众共同参与河长制,将公众从旁观者,变为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治理者,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目前公众对河流治理的关注度显然不够。吴大清指出,村里的群众对河道治理不甚关注,只知需要保持整洁、不乱丢垃圾。而在宣传方面,对制度宣传也较少,主要是通过发传单等形式对群众进行环境保护宣传。由此看来,通过宣讲会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河长制,宣讲流域水环境治理仍有必要。在基层加大河流治理公众参与,让河长制人人参与的社会协同治理不再仅是愿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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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结束后,队员们对洪塘村河道专管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