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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6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9

法学院2026年第批次博士研究生

招生通知

一、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备注

030100

法学

04经济法学





蓝寿荣










1

1.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本专业不接受定向生报考;

3.本专业招生方式:普通招考

4.方向01-05考生按总成绩统一排序,在指标允许下依次录取。此处博士生总成绩是指博士生的最后成绩(含材料评议阶段成绩和综合考核阶段成绩。

二、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202658-522,申请人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gsas.ncu.edu.cn),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向南昌大学法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报名费300元(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2.材料的接收时间、地点、联系人

申请人须在于52412:00前寄达南昌大学法学院或现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法学楼A545a。

   联系人:陈亮

     话:0791-83969437、13576043608

3.材料评议及结果公示

2026527上午“法理综合”笔试(地点初定为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法学楼A433)及材料5月27日下午开展材料评议工作。

评议结果公示时间为2026528——62日。

4.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基础考核、综合面试时间,拟定于202663日全天(以后期具体通知为准),上午8:00-12:00开展笔试环节测试,下午15:30-18:00开展面试环节测试,地点为法学楼A433。

三、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一)申请材料(含电子版材料)相关内容

1.《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及《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内含专家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原件。其中《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在“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报完成后可生成电子版下载,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并签名。《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或“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单位证明或意见:A、南昌大学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由我校各学院证明;B、其他高校或单位的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由其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证明;C、其他考生均需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专家推荐信均需专家亲笔署名,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思想政治审查表需经单位基层组织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2.学历、学位材料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硕士学位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研究生学生证、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同时提供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及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专科考取研究生:请提供专科学历备案表、研究生学历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查询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学位(往届生)查询“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3.硕士论文(附评阅书或评议书),综合考核时务必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可不提供。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TOEFL;IELTS;CET4;CET6;或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等)。(有“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需求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题型包括词汇与结构、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5.考生须提交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6.自我评价一份。

7.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一致)须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交至所报考学院审核,报名材料不予返还。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请以PDF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未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电子材料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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