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陈伟教授莅临我院开展“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刑法适用”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6-10-27

2026年10月23日上午,西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伟莅临我院“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刑法适用”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涂书田教授主持,学院师生五十余人到场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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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陈伟教授从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政策背景切入,指出政策是方向、是灵魂,刑法是基准、是标准,是规范适用的界限。面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形式合法化等新特点,刑法适用既要有穿透式思维和实质解释,又要严守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他结合监察法修订、反腐败数据及司法实践,围绕商业机会型受贿、代持型受贿、股权交易数额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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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教授认为,商业机会型受贿应重点审查是否系财物包装、是否无需实质经营投入且不担市场风险;仅提供交易信息或需垫付成本、承担经营风险的,不宜轻易认定为受贿。代持型受贿不宜固守“完全控制”标准,应结合双方关系、合格保管人定位、随取随用及部分支取事实,承认相对控制。股权交易数额应区分行为时与案发时,原始股预期收益可按案发时实际获利计算,并关注税费扣除、部分既未遂及计税点争议。借款收息型受贿应综合请托事项、借款事由、款项用途、还款意图及利率异常性判断权钱交易对价。针对“两高”最新司法解释,陈伟教授还就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标准拉平、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等作了说明。

讲座最后,涂书田教授作总结发言。涂教授指出,陈伟教授的报告从政策背景与规范适用两个层面,系统梳理了新型、隐性腐败案件中的重点争点,案例翔实、观点独到,为师生把握职务犯罪认定思路提供了重要启发,并勉励同学们夯实专业根基、关注司法实践。现场师生纷纷表示收获颇丰,讲座在法学院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撰稿:刘潇

摄影:唐嘉莹

审核:陈亮、熊永明、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