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7年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11-23

南昌大学2017年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江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地处“英雄城”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和抚州5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500亩,校舍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
         南昌大学拥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学校化学、临床医学、农业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为主)、工程学4个学科进入美国ESI排名前1%。1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现了江西省“全国百篇优博”零的突破。在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位列全国同类学科第4名。
学校荣获201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本年度全国唯一),2014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南昌大学将不断提升“学术立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新境界,奋力开创“强学科、精管理、惠民生、兴实干”的新局面,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深化改革,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 招生规模
       我校2016年实际招收硕士研究生3121人,其中接收推免生283人。2017年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规模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
       ◆ 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学术型基本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基本学制为2-3年。
      (二)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被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和我校要求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同等学力人员(注:在现场确认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都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17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的专业,同等学力人员不能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a.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c.除a、b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已进修大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六门主干课程(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已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⑵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不得跨地市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⑵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现场确认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都属于同等学力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⑸“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⑺我校不开通非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参加规培或已获得规培证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在职人员执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要求,以同等学力形式申请学位。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不具有研究生身份。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按照2015年下发的《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⑻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⑼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⑵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⑷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⑸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7年6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报名点查询。
      ◆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备注栏目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现场确认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我校将在yz.ncu.edu.cn上不定时公布网报审核结果,请自行注册登陆查看,如审核不通过,请尽快自行改报,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
初试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确定。
复试安排在2017年4月上中旬(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yjsy.ncu.edu.cn发布)。复试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预告如下(如有变动,则以当年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身份再次确认、资格审查(应届生考生提交成绩证明;往届生考生提交毕业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体检、政审(调档),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合格线3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三个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单科未达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 
5.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
       ◆ 体格检查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必须调转相近专业,若无相近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空出的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 录取及其他事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花名册(含录取登记表)上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最迟截止到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一周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录取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审核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定向就业,不转入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 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20000元  (按比例评审);
      3.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10000元  (按比例评审);
      4.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年每生4000-10000元 (覆盖面100%,评选范围:研一至研三,以文件为准);
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 (985院校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的研究生本科成绩排名前15%的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211工程及以上院校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和本校及外校推荐免试入学的研究生);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
      5.高水平科研成果奖:2000-50000元(按科研水平评审);
      6.优秀奖学金:300-1000元(按比例评审);
      7.企业奖学金:1000-5000元(按比例评审);
      8.“三助”岗位:每年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
       ◆ 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元/人·年)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 3年 10000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3年 10000
法律(法学)(全日制) 2年 12000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3年 10000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全日制) 2年 12000
金融(非全日制) 2年 12000
国际商务(全日制) 3年 12000
国际商务(非全日制) 3年 12000
工业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工业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工商管理(全日制) 3年 16000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3年 16000
会计(全日制) 3年 12000
会计(非全日制) 3年 16000
旅游管理(全日制) 2年 12000
旅游管理(非全日制) 2年 12000
人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 2年 12000
外国语学院 翻译(全日制) 2年 12000
艺术与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工业设计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艺术(全日制)-艺术设计 3年 12000
音乐(全日制) 3年 12000
舞蹈(全日制) 3年 12000
美术(全日制) 3年 12000
理学院 光学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机械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仪器仪表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仪器仪表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材料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材料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动力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动力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电气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控制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控制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计算机技术(全日制) 3年 8000
计算机技术(非全日制) 3年 8000
软件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软件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生物医学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建筑与土木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水利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水利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 动力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化学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化学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环境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环境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医学院 专业学位(全日制) 3年 8000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全日制) 3年 12000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3年 12000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全日制) 2年 10000
新闻与传播(非全日制) 3年 12000
出版(全日制) 2年 8000
出版(非全日制) 3年 12000
艺术(全日制) 3年 12000
艺术(非全日制) 3年 12000
食品学院 食品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食品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生物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生物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食品加工与安全(全日制) 3年 8000
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全日制) 2年 12000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2年 12000
化学学院 制药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制药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1000-1200元/人·年。
 
◆ 招生咨询与购书指南
招生咨询
单位代码:10403
单位网址:http://yjsy.nc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政编码:33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mail: yzb@ncu.edu.cn
联系电话:0791-83969340、0791-83969339(传真);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包括专业课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购书指南
研究生院不提供购书服务,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学研书社”
联系电话:18979129873、0791-88320693
联系人:方莉
 附件:

学院,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及代码

备注

考试参考书目

001 法学院

联系人:卓老师 电话:0791-83969437 Emailyzfaxueyuan@ncu.edu.cn

030102法律史
01(全日制)中国法制史
02(全日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4法理学
④876中国法律史(含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法律史综合(包括中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
同等学力加试
①刑法学

②中国宪法

 

初试书目】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01311月第13次印刷;中国法制史,曾宪义、赵晓耕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1月版;中国法律思想史,马小红、姜晓敏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10月版

复试书目】中国法制史,曾宪义、赵晓耕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1月版;中国法律思想史,马小红、姜晓敏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10月版;外国法制史,曾尔恕主编,中国政法大学20163月版;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8月版;刑法学(第七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
全日制)宪法学

02(全日制)行政法学

03(全日制)地方政府与法制建设

04(全日制)行政诉讼法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34法理学

859宪法学和行政法学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综合(包括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刑法总论
②民法学

 

初试书目】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01311月第13次印刷;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复试书目】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外国宪法,胡锦光主编,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刑法学(第七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民法(第三版),郭明瑞、房绍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030104刑法学
01(
全日制)中国刑法

02(全日制)经济刑法

03(全日制)犯罪学

04(全日制)外国刑法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34法理学

872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总论)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刑事法综合(包括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原理、刑事诉讼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犯罪学
②宪法学

 

初试书目】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6月版201311月第13次印刷;刑法学(第七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民法(第三版),郭明瑞、房绍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复试书目】刑法学(第七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陈家林,外国刑法:基础理论与研究动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犯罪学(第三版),许章润主编,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030105民商法学
01(
全日制)民法学

02(全日制)商法学

03(全日制)知识产权法学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34法理学

877专业综合(含民法学、经济法学)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民商法综合(含民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事诉讼法
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初试书目】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01311月第13次印刷;民法(第三版),郭明瑞、房绍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经济法学(第三版),李昌麒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复试书目】民法(第三版),郭明瑞、房绍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公司法(第三版),范建、王建文主编,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知识产权法(第四版),刘春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李浩、谭兵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030106诉讼法学
01(
全日制)刑事诉讼法

02(全日制)民事诉讼法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34法理学

869专业综合(含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证据法
同等学力加试
①行政法学
②宪法学

 

初试书目】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01311月第13次印刷;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李浩、谭兵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复试书目】证据法学(第五版),樊崇义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030107经济法学
01(
全日制)企业法

02(全日制)合同法

03(全日制)金融法

04(全日制)社会保障法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34法理学

877专业综合(含民法学、经济法学)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公司法
同等学力加试
①商法
②合同法

 

初试书目】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01311月第13次印刷;民法(第三版),郭明瑞、房绍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经济法学(第三版),李昌麒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复试书目公司法学(第四版),赵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商法学(第三版),赵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合同法(第二版),崔建远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030109国际法学
01(
全日制)国际经济法

02(全日制)国际法

03(全日制)国际私法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34法理学

823专业综合(含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国际法综合(含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
同等学力加试
①国际私法
②国际(公)法

 

初试书目】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01311月第13次印刷;国际私法学(第二版),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3月版;国际经济法,廖益新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7月版
复试书目】国际私法学(第二版),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3月版;国际经济法,廖益新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7月版;国际法(第四版),邵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7月版

 

001 法学院       卓老师、李老师 电话:0791-83969440   Emailgml@ncu.edu.cn

035101法律(非法学)

01(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

02(非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刑事诉讼法
同等学力加试
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②知识产权法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初试书目】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
复试书目】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知识产权法(第四版),刘春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

035102法律(法学)

01(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

02(非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刑事诉讼法
同等学力加试
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②知识产权法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初试书目】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
【复试书目】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知识产权法(第四版),刘春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截止于2016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