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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熊永明教授荣幸担任江西省监察委员会首届特约监察员

发布时间:2019-03-06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江西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聘请41名特约监察员强化对江西省监委工作的监督工作。228日江西省首届聘请会议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并为省监委第一届委员颁发证书。我院熊永明教授荣幸担任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旨在充实外部监督力量,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特约监察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大胆提出建议和批评,及时反映问题;要利用所学所长,从各自专业和行业角度,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助力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要围绕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准确反映群众的呼声与需求,在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之间架起沟通联系的桥梁;要利用不同方式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措施及成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