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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邀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熊红文莅临我校讲学

发布时间:2018-10-28

1026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武汉大学法学硕士,荣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等称号,系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导师、兼职教授,主办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受贿案、江西省原上饶地委书记王兴豹受贿案等一大批大案,出版个人专著8部,现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熊红文莅临我校,在法学楼A233为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人文刑法观》的精彩座谈会。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胡祥福主持。

 

 

熊红文首先从于欢案和“昆山龙哥”案着手,提出保护当事人防卫权利的法律价值取向。接着从六个方面娓娓道来,分别讲述公诉人应先以律师眼光审查案件,公诉人不是等同于起诉人;树立常识主义刑法观,讲法律、讲政治、讲人性;坚决贯彻罪行法定原则,民生问题不能把刑法挺在前面;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体现刑法谦抑精神,明确界定诈骗罪;民商先行审查,先民后刑。

结合大量的现实案例,熊红文立场坚定地指出集资诈骗罪无被害人,建议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治本之策。熊红文表示,刑法的理性之光,人性之美,刑法应有“人的温度”,鼓励在座的同学独立思考,不一昧受司法解释的拘束,以人文刑法观为前提,感受法学的魅力之光。

熊红文的讲解贯穿人文情怀,完美诠释理论与实践,耐人寻味,在场同学都颇有感触。在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熊红文全面详细地对问题一一解答,并提出可行的对策。最后,在胡祥福副院长的精彩总结与点评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