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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邓建中副院长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建议稿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06-16


 

近期,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承办的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建议稿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举行。目前,继《民法总则》颁布之后,立法机关正在紧密锣鼓地开展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本次研讨会围绕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所主持起草的《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建议稿(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议稿(征求意见稿)》),就人格权法在民法典中的体例安排、具体制度和规则设计等相关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并形成了广泛共识和丰富成果。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烟台大学、苏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社科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南昌大学、重庆邮电大学、暨南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就本次会议的召开背景做了说明。他说,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支持民法典分则设立人格权编,认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立法体例有多方面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法学研究会组织与会专家就此展开专题研讨,希望为当前的民法典编纂工程提供有力的理论参考。

我院邓建中副院长认为,要从法律体系与法律逻辑、民法价值与立法技术、法律概念与法律类型等多方面对人格权立法进行论证。并就人格权法是否有必要向物权法那样采取权利法定模式等发表了看法。他认为,人格权与物权存在重大差异,人格权之间经常会发生权利冲突,应从充分保障人格尊严和尊重人性的角度出发,不应采用人格权法定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