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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南昌大学法学院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发布时间:2017-05-23

 


20175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11层会议室召开与南京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及南昌大学法学院这华东地区12所法学院校合作协议签署暨“法治人才基本素养”专题研讨会,杨峰院长代表我院参与了签订仪式和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江必新出席并讲话。

仪式开始,王旭光副庭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巡回区12家法学院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并宣布了本次合作的法律实习生接收决定及分配方案;根据协议,南昌大学法学院每年可推荐3-5名优秀在校硕士生作为法律实习生,协助第三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处理与案件相关工作。同时,南昌大学法学院可聘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担任兼职教授,参与我院法治人才培养。今年,南昌大学法学院派遣了柯杉与夏晨两名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巡回法庭做为期6个月的法律实习生。接着,第三巡回法庭主审法官代表耿宝建和学生代表分别发言;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发表讲话,他强调法律实习是法科学子成为法治人才的必修课,广大法律实习生要充分利用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并感谢与会代表对第三巡回法庭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本次合作是法院与高校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一项务实举措,有利于推进高校与法院优势互补,有利于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有机结合,在为法院提供优质实习生资源的同时也为我院学生提供了宝贵的实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