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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的变迁——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7-05-12



 

510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何勤华在研究生院117报告厅为南昌大学法学院师生作题为《大陆法系的变迁》的学术报告。期间,周创斌校长亲切会见了何勤华教授。

何勤华教授以“五大法族说”和十六个法系为引,对大陆法系进行初步介绍,大陆法系亦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是世界上最大的法系,日本、韩国、缅甸、越南以及我国法律体系均属于大陆法系。他指出大陆法系的历史渊源包括罗马法、日耳曼法、王室法、教会法、封建习惯法、中世纪商法、城市法七种,其中罗马法最为重要,封建习惯法是西欧中世纪最基础的法律,王室法主要是行政命令汇编,具有统一性、稳定性、可预测性,其效力高于地方习惯法,范围更广。此外,他认为大陆法系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具有完整的六法体系;二是区分公法与私法;三是具有成文的法典;四是发展出法律解释和法典注释学;五是法学教育重点立足于大学教育;六是法学家群体多为教授型。最后他归纳出二战后大陆法系的变化主要包括对英美法系成果的吸收,逐步开始注重判例的作用,同时更加重视法官的作用。


学术交流阶段,在座同学各个踊跃发言,积极提问,与何勤华教授交流困惑与心得,何勤华教授对此进行了统一且深刻的解答,同学们均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