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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3

    4月7日晚7点,在胡学军教授主持下,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在研究生院117报告厅作了题为“事实认定与证明责任”的学术报告。  
    报告会上,李浩教授分别从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与事实的认定两个角度,为我们就证明责任的双重含义与事实的发现做出了全面的分析,对当事人负担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之理由与适用证明责任下的判决条件做出细致的讲解。通过以上分析,李浩教授指出,在民事诉讼中我们应当尽量避免适用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胡学军教授对李浩教授的学术报告作了总结,在场的老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报告精髓,进一步开阔了学术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