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普法下乡探寻基层现状,一人一所不减红烛热情

发布时间:2018-07-18

713日,法学院赣鄱青年队在上堡乡党委委员万永志同志的带领下前往崇义县上堡乡司法所,采访司法所所长刘永盛,了解上堡乡司法现状,为后续的普法及农村土地实践调研工作做准备。


由于司法资源的匮乏及地势偏远、地形复杂,崇义县许多乡镇大都采取一镇一所一人的模式,即一个乡镇设一个司法所,一个司法所由一人负责。一人多年坚守崇义的所长刘永盛不仅是一位公正的司法者,更是一位一心为民,服务群众的人民公仆。


采访期间,刘所长向队员们介绍了上堡乡最典型的司法模式之一: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一种融情与法、让罪犯回归社会的司法模式。在交流过程中,刘永盛所长还为实践队员们提供日常土地纠纷及调解案例文件,为实践队接下来的土地调研提供切实帮助。


见同学们兴趣浓厚,刘所长还特意向同学们讲解了农村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队员们对案例中涉及法科专业知识的部分热烈讨论交流,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刘所长对同学们的一些看法予以肯定,并指出队员们对现实认识中的不足或缺陷。现场气氛活跃,交流活动在欢声笑语中结束。


一人一所不减工作热情,由于当地经济水平与文化发展的限制,村民们对法律的理解与认可程度不高。刘所长二十多年来辛勤工作,以一己之力扎根基层,促进村民法律意识的提升,为村民调解纠纷,提供法律援助,这种无私奉献的老黄牛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实践队员。

实践队员邹桂香表示基层执法者的认真履职与专业负责对我的影响很大,这是在学校这座象牙塔中不能学习和了解到的,刘永盛所长的实际经历让我明白将理论知识运用在具体实践中的重要性,让我懂得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还需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培养职业操守与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