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04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情况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原则上部门数不超过6个

R

□否

实际设置

5个工作部门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R

□否

实有 25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R

□否

实有 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7. 工作人员中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工作人员中由研究生新生担任的,学院统一开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R

□否


8. 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R

□否


9. 按期规范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全体大会)

R

□否


10. 开展了春、秋季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否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研究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二、《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是南昌大学法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的群众组织,受南昌大学法学院党委领导,是南昌大学研究生会的分会成员单位

第二条 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全院研究生同学服务,努力把法学院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厚德崇法的一流学院。

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院研究生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促进学院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维护院研究生的合法及正当权益,收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问题和意见;

)组织开展具有法学院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丰富学院研究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加强同兄弟学院研究生会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促进院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凡取得南昌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在法学院就读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凡会员必须支持本会研究生工作,自觉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情;

(二)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四)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五)会员在本会内外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

(四)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第三章 组织职权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共南昌大学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依据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始得通过;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二)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院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2.修改本会章程;

3.讨论决定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选举产生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5.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6.征集、汇总提案,处理学院研代会代表关于学院工作的呼请;

(三)代表的产生

1.院研代会代表人数按会员的10%选出;

2.院研代会其他代表由各系民主推荐,经资格审核通过;

第十一条 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一)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是学院研究生工作执行机关,由当选成员组成每任任期一年。

(二)院研究生会行使以下职权:

1.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院研究生会重大事宜;

2.审议和通过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报告,以及经费预算报告;

3.举行工作例会,讨论本会事务和工作计划;

4.决定聘任和解聘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

5.领导和监督院研究生会各部门所开展工作。

(三)院研究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学术部组成;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

(四)院研究生会骨干的任免考核

1.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坚持从实际出发、“能上能下”的用人原则。

2.有以下情节之一者,经主席团讨论通过,报学院相关领导批准,可免去其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受拘留、管制等刑事处罚者。

2)受校、院及研究生处级处分者。

3)每学期例会缺席累计六次者。(迟到、早退二次视为一次缺席)

4)拒不执行本组织规章制度和决定者,有严重失职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

5)利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

6)不支持工作,以致酿成重大损失或使工作任务不能如期完成者。

3.增补工作人员,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交相关领导审批。

4.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主席团负责对全体研究生工作人员进行考评。

(五)会议制度

1.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人员例会制度

1学院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人员例会,参加人员为学院全体研究生会成员

2)例会由学院研究生会主席主持召开,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负责记录

3)例会的主要任务:总结阶段性工作,听取各部门工作意见建议,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2.临时会议制度

1)临时会议是为处理各部门突发事件而召开的部分或全体研究生会成员的会议。

2)临时会议的召开由分管副主席或各部部长提议,由主席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3)临时会议由分管副主席或各部门部长主持,并作好记录。

3.会议纪律条例

1)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对违反者一律记录在案。

2)原则上不准请假,凡因紧急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提前向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解释一律无效。

3)保持会场安静,自觉关闭移动通讯工具的音响。

4)本条例由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监督执行,在学期末统计归档,纳入工作人员考评。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 院研究生工作人员院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的中坚力量。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二)有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多干实事。

(四)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地完成学院研究生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学院研究生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第十 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在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自动离职,如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

第十 研究生会的经费来源为学院拨款,大型活动的赞助。

(一)学院研究生会经费用于支付研究生会的日常开支,组织各种活动及表彰先进。

(二)经费由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管理,定期向研究生会员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本会会员须严格遵守章程,各职能部门成员必须依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对其制定修改必须提请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1.png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面貌

学院专业

年级

是否存在

不及格情况*

1

余小莉

共青团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2

熊传锋

共青团员

民商法

2021级

\

3

周姝蕾

共青团员

诉讼法

2021级

\

4

雷楚琦

共青团员

经济法

2021级

\

5

黄诚

共青团员

民商法

2021级

\

6

夏绍琴

中共党员

刑法学

2021级

\

7

滕若攸

共青团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8

张可立

中共党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9

叶欣怡

共青团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10

罗敏

共青团员

经济法

2021级

\

11

李丹凤

共青团员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21级

\

12

黄斌

共青团员

民商法

2021级

\

13

王莉

共青团员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21级

\

14

周智钊

共青团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15

程娅兰

共青团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16

尹静雯

共青团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17

严敏

共青团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18

陈然

中共党员

经济法

2021级

\

19

王慧婧

中共预备党员

刑法学

2021级

\

20

刘浃婧

共青团员

经济法

2021级

\

21

杨澜

中共预备党员

法律史

2021级

\

22

袁雅茜

共青团员

民商法

2021级

\

23

李盈盈

共青团员

民商法

2021级

\

24

姚若雲

共青团员

法律(非法学)

2021级

\

25

邱晴

共青团员

刑法学

2021级

\

*研究生新生暂无课业考试成绩

五、学院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法学院本学年暂未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原拟定于十月底举行,现因疫情防控,拟将全体研究生大会推迟至十一月中下旬。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学院研究生会秘书长

姜川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4日-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