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和平

发布时间:2016-12-14

 

姓名:陈和平

职称:副教授

教研室:法理

办公室:法学楼A431
 

个人简历:

2002年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史硕士毕业后进入南昌大学法学院工作,从事中国法律史和法律逻辑学教学科研工作。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博士毕业。

 

科研项目:

12005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中国法制史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引入》,2008年结题。

2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土地革命时期苏区土地租佃法律问题研究》(FX1416),在研。

32014年南昌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法学核心课<中国法制史>专题互动教学法研究——以本科生能力培养为核心》,在研。

4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律史视阈下根据地土地租佃制度研究》,在研。

 

发表论文:

1、《对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法理学思考》(独著),载《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1期;

2、《食品安全事件的法经济学思考》(独著),载《企业经济》2011年第11期;

3、《论公务员录用制度借鉴科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独著),载《理论界》2012年第12期;

4、《先秦“礼法之争”法哲学之辨》(独著),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 法史学》2013年第8期全文转载;

5、《清代童养婚盛行之法社会学探因》(独著),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6、《从超越到扬弃:土地革命时期苏区法律中租佃关系之嬗变》(第二作者),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7、《承袭与发展:根据地佃权保障法制对近代佃俗与民国法律之扬弃》(独著),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8、《民国法律与佃俗中欠租与撤佃关系之辩》(独著),载《中国农史》2015年第4期;

9、《民国时期佃农防范撤佃之术数》(独著),载《求索》2015年第10期;

10、《貌合神离:民国中期国共减租运动法理辨析》(独著),载《理论视野》2016年第2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史》2016年第3期全文转载。

 

四、科研奖励:

参编教材《宪法基本原理》(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本人撰写10万字),2006年获第二届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