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3-03

文件源: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yjs_showmsg.asp?id=2741

        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5人。

  二、报考条件

2012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23—7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12—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院大楼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时间与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阶段单独组织考试;其余2门全国联考,联考课程的考试大纲分别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25日。

  五、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自行组织录取工作,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与收费标准

  学习年限三年。授课方式为每年两次集中授课。三年学费共计30000/每生(含论文答辩费)。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电话:13507917744(李老师),地址: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南京东路235号行政楼一楼1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