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专业培养方案(2012版)

发布时间:2017-02-27

    一、培养目标

培养既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又具备良好的社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系统掌握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知识;能胜任与知识产权法律有关的各项理论与实务工作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总方针,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调查、逻辑分析、较强汉语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学习一门外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书刊,学会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三、标准学制、毕业最低学分、学位

标准学制:4年

毕业最低学分:160学分

学位:法学学士

第二课堂:2学分

四、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组成。第一课堂主要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及个性课程组成。第二课堂由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负责,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职业生存能力培养、身心健康素质提升四大类。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债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基本原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国际法。

五、各类课程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

学分

百分比

学  时

备  注

通识课程

35

21.9

652+3

 

10

6.3

 

 

学科基础课程

51

31.9

816

 

专业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

41

25.6

192+30

 

专业选修课程

17

10.6

 

 

个性课程

6

3.8

 

 

总  计

16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