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莅临南昌大学法学院开展“作为思维方法的法律体系性”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6-06-12

2026年610日上午9:30,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陈金钊教授受邀莅临南昌大学法学院,在文法楼A433会议室开展“作为思维方法的法律体系性”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南昌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恩典教授主持,学院师生代表50余人到场聆听,现场氛围热烈。

1.png

讲座中,陈金钊教授提出,区分思维是构建法律体系的前提与核心。他对比传统辩证思维与形式逻辑,指出业内谈及法律体系普遍重整合、轻分类的问题。法律体系依靠科学分类搭建,各部门法、法律责任边界清晰,才能保障法治有序。讲座结合交通事故定责、行政执法处罚等案例,剖析了实务中混淆法律门类、错配责任的乱象,并强调依规担责是法律体系思维的基本准则。陈金钊教授还区分了静态法律体系与动态体系性思维,结合中外法律发展历程,解读部门法划分、法治板块关联及传统思想对法律思维的影响。

讲座互动环节气氛热烈,师生们围绕刑法解释、立法与司法方法、民法动态系统论、法秩序统一等专业问题踊跃提问。陈金钊教授逐一细致解答,结合理论与实务分享独到见解。

2.png

讲座最后,张恩典副院长进行总结。他表示,陈金钊教授学识深厚、讲解条理清晰,这场讲座兼具思想深度,内容紧扣法学基础理论,融合学理溯源与法治实践,论证扎实、视角新颖,既帮我们厘清认知误区,也打开了法理研究全新的思考维度。期待未来有更多这样的智慧碰撞,助力我院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再上新台阶。

撰稿:宋婉莹

摄影:宋婉莹

审核:陈亮、熊永明、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