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邀何荣功教授线上讲学

发布时间: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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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法学院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何荣功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就《我的刑法学启蒙》主题为我院师生进行一场线上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熊永明教授主持,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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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教授将本次讲座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启蒙”。在这个部分,何教授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的“求学路”和“与法学结缘之过程”。在谈论到自己本科专业时,他着重介绍了哲学与法学之间的紧密联系。结合自身经历,何教授表示“为人”和“为学”具有相同的原理,同时勉励大家要处理好与自己、与他人、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此外,何教授具体总结了自己在学习中的四个转变:首先是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书本(资料)学习;其次是书本结合实践的学习;再次是交叉学科的比较学习;最后是在实践中的再学习:这其中又包括两点:(1)总结、提炼与指导;(2)从静态学习向动态的学习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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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是“关于学术”。在这个部分,何教授向大家分享了自己从刑法学学生到刑法学教师的心路历程。何教授谦虚地讲述到其主要有四个心态变化:第一,主要有硕博时期对刑法学者学术论文的模仿和资料的再加工;第二,认为自己陷入了刑法学的“仿徨与困境”,觉得自己论文缺少灵魂,偏向于理论层面,实践性不高;第三,点燃了学术激情和形成了自我的学术风格。何教授表示,在大量的刑法学阅读和写作积累之后,结合社会实际问题和刑法的谦抑性属性,刑法应该是“有限的”,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刑法学者应当逐渐形成整体主义刑法观;第四,进一步的变化与转型。对此,何教授指出,学习与教学应该是自我超越的过程,作为育人者,应该进行与学生共勉的启发式教学。同时,何教授指出,刑法学应该是关爱人,引导犯罪人悔悟,实现自我救赎而不仅仅是惩罚犯罪。因此,刑法学应该更注重实践,实现理论与实务的有机结合。

第三部分是“关于实践”。在这个部分,何教授向大家分享了面对多变的社会,法学生应该如何把握变局的经验。何教授指出:第一,要在具体问题和框架性体系内思考问题;第二,国家在变化,因此要靠自己的领悟去变化,同时改变自己也是一种启蒙;第三,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要引领社会发展,法学生要关注未来,具有“弯道超车”的思维和远见;第四,要从司法实践中找问题,并将社会问题类型化,提炼出解决的对策,这样才可能地写好文章。

讲座接近尾声,何教授就相关问题与我校师生进行交流。同时,熊永明教授结合本次讲座,就目前研究生所面临论文选题的问题,总结了三点建议:第一,选题不必局限于某一学科,要注重学科交叉研究;第二,写文章不能只批判,更要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第三,刑法研究不能局限于某一法律条文,更要注重其中的人文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