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胡玉鸿莅临我院作“法学论文写作”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5-04-08

为提升我院学子法学研究素养,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深层逻辑,4月2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玉鸿在法学院A433作以“法学论文写作”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南昌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爱主持,十余名师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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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胡玉鸿教授以研究是获取可靠新知的系统方法为学术原点,建构起法学论文写作的立体认知框架,系统阐释了科学研究的三大核心特征:研究是获取知识的方法、研究必须遵循学界公认的规则、步骤以及研究的目标在于获取新的可靠知识。随后,胡教授围绕法学研究的基础认知框架展开深入解析,论述了构建法学理论体系的三大预设,包括以强调人的尊严为主旨的宏观预设、坚持人民主权论的中观预设和霍布斯所论的自然状态就是一种战争状态的微观预设。最后,胡教授在方法论层面通过对比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研究范式的差异,阐释了从个体理性结构规制的分析路径转型特别提出人的模式研究程式,创新性地解构法律人角色的多维内涵:作为规范受体的中人、利益博弈的恶人、行为决策的理性人及社会关系中的社会人,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更具解释力的分析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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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历时两小时有余,犹如一场高屋建瓴的学术盛宴,胡玉鸿教授以深厚的学养积淀与前沿的学术视野,向各位师生搭建起法学研究的立体认知图式。从科学研究的本质特征到法学理论的三重预设,从方法论的范式对比到法律人角色的创新解构,胡教授以逻辑严密、案例鲜活的讲授,不仅破解了学术论文写作的深层密码,更传递出法学研究者应有的价值追求与学术品格,也必将为法学研究的传承与创新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