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吕忠梅教授高校宣讲《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站:“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6-04-01

2026年3月27日上午9时,南昌大学法学院特邀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十七届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在模拟法庭举行了以“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后,吕忠梅教授走进高校开展宣讲的第一站,意义深远。

本次讲座由南昌大学副校长陈始发主持,来自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等政法及环保系统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等省内兄弟高校,青赣环境交流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及南昌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代表共计200余人齐聚现场,共同聆听这场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价值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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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中,吕忠梅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内核与实践创新展开深度分享,系统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脉络与实践意义。她详细回顾了法典从立足市场经济服务需求,到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的立法转型历程,重点介绍了法典编纂过程中多轮审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严谨流程,展现了我国生态环境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吕教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是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世界法典编纂文明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的法治见证,标志着中国特色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基本建成,有效破解了原有环境法律分散化、碎片化、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向全社会传递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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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吕教授深入解析了法典的核心设计理念。她强调,法典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线,推动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相融合,构建起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多元共治新格局;这部法典以整体性思维对既有制度进行“基因重组”与“功能再造”,重点关注污染治理问题,创新采用“基础规范+动态衔接”的法律适用模式,兼顾制度刚性与实践弹性。吕教授特别强调,法典的颁布不是生态环境法学的终点,而是学科建设的全新起点。

讲座尾声,陈始发副校长代表学校对吕忠梅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诚挚感谢,吕教授从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核心逻辑、制度设计到未来展望,为我们作了系统深入的阐释。既有宏阔的理论视野,又有扎实的实践关照,深入浅出,发人深省。此次讲座不仅让现场参会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典的前沿动态、核心要义有了更为清晰、深刻的认识,更为南昌大学乃至江西省生态环境法学领域的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思路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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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讲座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精神,立足自身岗位,助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进程。


撰稿:宋婉莹

摄影:宋婉莹

审核:陈亮、熊永明、王浩